已注销公司原股东债权如何处理,已注销公司股东债权如何处理

2023-05-24 17:18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公司注销后,即已丧失法律拟制人格,其独立法人资格归于消灭,无法作为诉讼主体。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但《公司法》未就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追索问题设置对应的条款规定。

但公司的追偿权不因公司主体消灭而当然灭失,而应当由投资该公司的股东共同继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06年发布《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简称《解答》),其中明确“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即上海高院的解答已明确原股东有权向公司注销前的债务人追索债权

相关司法判例基于股东可基于“权利承继”和“权利义务对等”等原则追索债权认定股东于公司注销后仍可继续追索相关债权,具体可参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2)兵八民一终字第294号民事判决书,“虽然原东源公司已经注销,但该追偿权不因原东源公司主体消灭而当然灭失,而应当由投资该公司的股东共同继受”。

因此,公司超额履行其应承担的连带赔偿义务后注销,原公司股东均有继受该遗留债权权利,可作为权利人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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